根据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,现将《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(试行)》和《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》予以公布,征求公众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,请于2019年7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。
联系人:郭明明
联系电话:0571-87810551,87804906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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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交通运输厅
2019年6月26日
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.docx
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评分说明.docx